中国出台反恐怖主义法 自明年1月1日起施行

哈通社阿斯塔纳12月28日电 中国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周日(12月27日)表决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法律自2016年1月1日起施行。

西方国家对中国反恐怖主义法深表关切,一方面是担心该法会使中国的言论自由等受到限制,另一部分原因则与该法关于网络方面的规定有关。美国总统奥巴马曾表示,他已就该法律向中国国家主席习近平直接提出了关切。

中国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刑法室副主任李寿伟在新闻发布会上称,在反恐怖主义法立法的过程中,包括美国、一些国家、一些机构和一些企业,都对反恐怖主义法的一些条款提出一些关注,其中最突出的是涉及到现在通过的反恐怖主义法第18条,涉及到电信业务经营者、互联网服务提供者协助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防范和调查恐怖活动的一些协助义务。

"这样规定符合反恐怖主义工作的实际,也是同世界上主要一些国家的规定基本一致的。"李寿伟说道。

李寿伟称,这样的规定不会影响相关企业的正常的经营活动,也不存在利用这个规定来做后门,侵犯企业的知识产权。

中国反恐怖主义法还规定,经与有关国家达成协议,并报国务院批准,国务院公安部门、国家安全部门可以派员出境执行反恐怖主义任务。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派员出境执行反恐怖主义任务,由中央军事委员会批准。

中国国家反恐办副主任、公安部反恐怖局局长安卫星在新闻发布会上称,近年来,受国际恐怖活动的高发、境内外"东突"势力渗透煽动的影响,中国国内面临的暴恐活动威胁越发突出。

"恐怖主义是人类的公敌,中国政府坚决反对一切形式的恐怖主义,坚决打击任何挑战人类文明底线的暴恐犯罪活动。"安卫星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