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体来说,特别严重犯罪减少4.1%(从1,693起减至1,624起);严重犯罪减少16.5%(从31,128起减至25,990起);中度犯罪减少17.9%(从49,762起减至40,857起);轻度犯罪减少9.8%(从17,514起减至15,793起)。
公告指出,作为侦查监督措施的一部分,各地检察院已经终止了对57人的不合理刑事起诉。
通过各级检察官的不懈努力,有671人从办公场所和拘留所中获得释放。此外,刑事诉讼中侵犯公民宪法权利的案件数量也下降了14%。
公告还披露,有9人根据检察官的建议被宣告无罪。
【编译:阿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