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国从2023年其将对虚拟货币采矿采取新的税收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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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通社/努尔苏丹/8月3日 -- 从2023年1月1日起,哈萨克斯坦将采用累进制数字虚拟货币采矿税收方案,税费费率的标准将取决于消耗电力的价格。

据哈财政部国家税收委员会消息称,2022年7月11日,哈萨克斯坦签署了税法修正案,修正案规定提高数字采矿企业的税费费率。

数字虚拟货币采矿采矿企业的费率将取决于1千瓦时电力的成本。在使用廉价电力时,将适用较高收费标准,最高上限为25坚戈。如果使用每千瓦时价格为24坚戈及以上的昂贵电价,将适用1坚戈的最低费率。
哈国家税收委员会还指出,在使用可再生能源发电厂生产的电力时,收费标准以每消耗1千瓦时的电能1坚戈计算。如果使用自有电力,则按每千瓦时10坚戈的费率计算。如果没有电力计量控制仪表或这些仪表处于故障状态,则按每千瓦时25坚戈的费率计算。如果同时适用几种不同的收费标准,则采用其中最高标准收费。
【编译:木合塔尔·木拉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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