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根据蒙古国反腐败法相关规定,所有设有离岸账户的公民及官员们应在2018年4月6日前将撤销海外开设的离岸银行账户,撤回离岸银行的资金,取消关于通过出售、转让和分配动产和不动产所有权而创建的法人业务、出售或转让个人权利等相关信息上交至蒙古国反贪局。截至目前,反贪局共收到两名议员和一名蒙古国家银行高级官员将其在离岸账户地区注册企业的股份转让给他人的证明。
消息称,另有一名所属机构董事会成员上交了注销银行账户的证明。此外,以学业、就医等目的开设离岸银行账户的16名官员也向反贪局作出了书面通知。
值得一提的是,蒙古国总统哈勒特马•巴特图勒嘎在总统竞选纲领中承诺让所有设有离岸银行账户的公民将资金撤回国内。
【翻译:冰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