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萨克斯坦4月18日起恢复向外国人发放个人身份识别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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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萨克国际通讯社讯)据内务部新闻处消息,自4月18日起,哈萨克斯坦将重新启动面向外国公民的个人身份识别码发放工作。本次试点项目将涵盖全球范围内的100家哈萨克斯坦驻外使领馆。

内务部指出,根据现行法律,外国公民和无国籍人士需亲自到哈萨克斯坦境内相关机构提交申请,方可获得个人识别号码。个人识别码的发放工作仍由内务部统一负责。与此同时,为方便外国申请人,外交部及各驻外使领馆也将提供相关服务。

根据规定,以下类别的外国公民可申请获得哈萨克斯坦个人识别号码:

  • 潜在投资者;

  • 商品溯源和标记系统参与者;

  • 哈萨克斯坦公民的配偶;

  • 父母一方为哈萨克斯坦公民的未满16周岁外国籍子女;

  • 在哈萨克斯坦拥有继承权的外国公民;

  • “数字游民居留”及“数字游民签证”项目的潜在申请人;

  • 残疾人;

  • 年满65周岁的外国公民;

  • 农药等植物保护产品的生产商和注册商;

  • 在哈注册法人、分支机构或代表处的负责人。

据悉,申请人需提交申请书、身份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前往相关机构办理手续。

哈萨克斯坦的个人身份识别码为一组12位数字代码组合,是为个人在接受各类公共服务、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以及缴纳税款等所必须的、具有唯一性的重要身份凭证代码。

对于外国公民而言,若要在哈萨克斯坦境内开设银行账号、从事各类工作并获得报酬、缴纳相应税款、购买交通工具或不动产等,都必须在拥有个人身份识别码时才能实现。

个人身份识别码是为个人(包括个体企业家)生成的唯一编号。哈萨克斯坦政府机构需要此号码来保存有关识别码持有人的信息,该号码只发放一次。当外国公民离开哈萨克斯坦时,该号码将被有条件地取消,当其再次入境哈萨克斯坦时,识别码将被重新激活,而不是生成一个新的识别码。

【编译:阿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