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数据显示,收入低于全国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人群中多数为农村人口,为38.56万人,是该指标城市人口的3.8倍,占农村人口总数的5%。
据统计显示,2014年第一季度,收入低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人群中南哈萨克斯坦州的比例最高,占州总人口的5.4%,其次分别为江布尔州(占州总人口4%),克孜勒奥尔达州(3.9%),阿特劳州(3.8%),而该人群数最少的地区分别是阿斯塔纳(0.5%)和阿拉木图市(0.7%)。
据统计署分析,2014年第一季度,哈萨克斯坦公民中,收入最高的10%人群比收入最低的10%人群在食品消费支出上多4.1倍,非食品消费支出多7.2倍,有偿服务支出多8倍。
据统计署之前发布的消息,哈萨克斯坦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在2014年5月为18200坚戈,环比提高2.8%,较2013年同期提高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