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获得国籍的归国哈侨将不被允许购买国有土地

哈通社阿斯塔纳4月20日电 据哈萨克斯坦国家经济部消息,所有挂牌出售的哈萨克斯坦国有土地,将不会出售给外国公民。

国家经济部建筑、民居及土地资源管理委员会副主席包尔詹•司马古洛夫日前在主题为"土地法解读"的新闻发布会上表示,持有绿卡和归国哈侨证件,但尚未加入哈萨克斯坦国籍的归国哈侨,同样在土地禁售人群之列。
"根据《土地法》第24条之规定,所有外国公民均无权购买挂牌出售的国有土地。获得了归国哈侨待遇,持有绿卡但尚未获得国籍的归国哈侨,也同样不能购买此类土地。但外国公民可以租用农业用地,租期为25年。" 司马古洛夫说。
据其介绍,此前已按照10、15和49年期限出租的农业用地协议依然有效,且租赁方可以对土地租赁权进行转让。(编译:塔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