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祖奇指出,2015年法国巴黎银行被罚款89亿美元,2014年法国铁路公司不得不支付6000万美元,而阿尔斯通公司则被迫支付7.72亿美元。这些公司都存在两个共性特点:一是它们都与美国公司在经济技术领域形成竞争,二是都在美国境内开展业务,这使得对它们进行处罚要比对俄罗斯或中国的公司更容易。
他还指出,美国法律中还存在一些"域外效力",例如1996年的D'Amato-Kennedy法案(禁止与伊朗、利比亚进行贸易的法案,译者注),正是这项法律允许美国当局轻易处罚欧洲公司。
此外,美国的货币和情报机关也是其对任何企业和国家施压的有效工具。美元汇率不与黄金挂钩,这赋予美国对世界经济施压的杠杆。美国可以制裁任何与对其有威胁国家开展贸易的企业,仅仅是因为它们以美元进行交易。
至于情报机关,马祖奇提到美国的《外国情报监控法》。根据这项法律,美国可以以国家安全为名拦截任何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