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持政策:将继续为特定人群提供水电费用减免补贴
11:50, 11 五月 2020
哈通社/努尔苏丹/5月11日 – 哈萨克斯坦工业和基础设施发展部11日宣布,将继续对特定人群提供额度为1.5万坚戈的紧急状态期间公共服务(水电费用等)补贴。
工业和基础设施发展部发布的消息中称,为了切实履行国家元首的命令,5月9日,该部对今年4月18日签署实施的第212号决议《隔离限行期间对公用事业提供者的费用偿还规则》进行了补充修订。
根据新修订的规则,以下人员及其家属:1.一二三级残疾人;2.二战功勋老兵及相同待遇人士;3.抚养残疾儿童的家庭;4.多子女家庭;5.领取最低标准(及以下)退休金的人士;6.执行公务期间殉职的军人、公职人员或其他情况下为救助他人生命而逝世者的家属;7.领取针对性社会福利金的人士。
将继续获得额度为1.5万坚戈的公共服务(水电费用等)补贴。
此外,在相关服务费用的支付由地方财政予以直接拨付的情况下,允许地方政府负责完成对补贴领取人员类别、兑换条款和程序的确认。
【编译:木合塔尔·木拉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