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政府总理要求制定消费者保护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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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通社/努尔苏丹/9月22日--哈萨克斯坦政府总理阿斯哈尔·马明22日就消费者保护问题下达了一系列具体工作指示。

在今日召开的政府例行工作会议上政府总理马明就消费者保护问题下达了一系列具体工作指示。

总理说:“保护消费者是我们工作的重点方向,这关乎着所有哈萨克斯坦公民的利益。我们的消费者保护系统应借鉴德国、新加坡和日本等国家/地区的先进经验,这些国家的消费者-公共协会-国家之间的关系很明确。根据他们的经验,要保护公民的利益,有必要特别关注饮食、医疗服务、住房和公共服务、医药和旅游等重要领域。有必要实施旨在保证产品质量,使用监管目的的采购机制,诚信广告和营销方面的政策。 ”

马明表示,今年6月,非政府组织和企业参与了立法修正案,这将有助于建立统一的消费者保护制度。

“在这方面,首先,我支持建立公共组织协会的建议,要在年底前完成这项工作。 贸易部和企业家协会应考虑在非政府组织内建立消费者保护监察员机构。 ” 他说。

总理下达的第二项任务是,国家经济部、贸易和司法部要从消费者保护的角度分析法案草案。

第三,要求商务部和国家经济部对政府机构、地方行政机构和准公共组织的关键绩效指标(KPI)添加一项消费者满意度评估。

第四,国家企业家协会应制定一套考虑到消费者利益的自愿性商业惯例准则和标准条款。此外,需要制定措施来鼓励企业,改善向消费者提供的服务和商品的质量。

第五项任务是,贸易和新闻部及企业家协会应就消费者保护领域的热点问题开展宣传工作。

最后,总理要求贸易部和其他有关政府机构在11月1日之前制定并实施统一的消费者保护制度。

【编译:阿依波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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