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统令规定,今后哈萨克斯坦各级政府机关负责人必须定期举行公众见面会,向公民通报现代化发展政策的主要方向,对存在的问题进行说明解释,并且要对人民群众关心的社会问题做出明确的回应和解决。
总统令还要求各直辖市和各州州长制定明确的日程表,在每年的固定时间内,前往自己辖区的所有重要区域、城镇、乡村或社区,至少举行一次与当地居民的现场见面会。相关日程安排计划需与地方议会进行商议,并在每年的1月20日前提交政府备案。
总统令还针对各级行政机关负责人与公众见面会的组织形式等作出了规定,并明确要求,公众见面会中政府官员的报告时长不得超过会议总长度的四分之一,且剩余时间必须安排群众问答时段,回答公民的提问。公民见面会前必须有确切时间的预告,结束后,政府必须通过电子政府网站及其他信息资源方式,及时公开相关议题的解决情况和进度。
【编译:木合塔尔·木拉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