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萨克斯坦未成年人暑期打工有哪些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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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萨克国际通讯社讯)随着暑期的到来,哈萨克斯坦许多青少年开始寻求临时工作机会,有些是出于个人意愿,有些则是受家长建议。为了保障未成年人的健康、教育和全面发展,青少年的劳动活动受到法律严格限制。近日,哈萨克斯坦教育部下属儿童权益保护委员会就暑期期间青少年的工作规定进行了详细说明。

根据《哈萨克斯坦共和国劳动法》第69条,未成年人在工作时间方面设有明确限制:14至16岁的青少年每周最多可工作24小时,16至18岁的青少年每周则不得超过36小时。设立这一标准的目的是为了确保劳动不会影响未成年人的正常休息与成长。

此外,雇佣未成年人与其签订劳动合同时,必须取得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的书面同意,这是法律规定的强制性前提,旨在保障青少年在就业过程中的合法权益。

哈萨克斯坦法律还明确禁止未成年人从事一些高强度或对健康有潜在危害的工作类型,包括夜间工作(晚上10点至次日早晨6点)、加班、轮班制、兼任多职以及采用工时汇总制的工作安排等。

哈萨克斯坦教育部儿童权益保护委员会主席纳斯姆詹·沃斯潘诺娃指出,每一位儿童都应拥有安全、完整的童年,成年人有责任确保其不被剥削、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她强调,非法使用童工不仅属于严重违法行为,雇主还将面临行政甚至刑事责任,同时也可能对儿童的身心健康造成不可逆的伤害。

政府提醒若公众发现有未成年人被非法雇佣从事被禁止的劳动形式,应立即向劳动监察机关或儿童权益保护委员会举报,或拨打统一联系热线111。

【编译:达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