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尔吉斯斯坦宪法法院否决恢复死刑可能 外交部作出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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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萨克国际通讯社讯)据哈通社驻比什凯克记者报道,吉尔吉斯斯坦外交部就近期围绕恢复死刑的讨论发表了官方声明。

此前,吉尔吉斯斯坦发生了一起针对未成年女孩的强奸和杀害案件,在社会上引发强烈反响。事件发生后,总统萨德尔·扎帕罗夫指示,就针对儿童的强奸行为以及奸杀妇女的罪行,研究引入死刑的可能性。随后,总统办公厅提出修改《宪法》的倡议,拟就相关罪行引入死刑条款。12月初,吉尔吉斯共和国总统向宪法法院递交提案,请求就《关于修改吉尔吉斯斯坦共和国宪法的法律草案》作出法律结论。

该草案建议修改《宪法》第25条第1款,以便在涉及儿童的特别严重性犯罪,以及伴随暴力的谋杀案件中,保留以死刑作为特殊刑罚措施的可能性。

但吉尔吉斯共和国宪法法院指出,从法律及整体原则上看,恢复死刑既不可行,也不被允许。

外交部提醒,吉尔吉斯斯坦已加入《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第二任择议定书,并承担了永久性义务,即不恢复、也不在任何情况下适用死刑。

外交部补充称,在这种情况下,在国内立法中重新引入死刑,将不可避免地使吉尔吉斯斯坦成为违反国际条约义务的国家。这既不符合国际法在宪法中的认可地位,也违背忠实履行国际条约的原则。

—作为法治国家,吉尔吉斯斯坦将继续全面履行所有国际义务。同时,在这些义务框架内,我们仍将致力于推动国家立法的修订,从严惩治侵害儿童和妇女的犯罪行为。-外交部在声明中指出。

【编译:阿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