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指出,根据今年3月全民公投通过的新宪法,哈萨克斯坦行政区划制度、首都地位,以及“哈萨克斯坦人民理事会”的设立、组成方式、职权和运行机制等内容,都将通过宪法性法律加以明确。
当天,哈萨克斯坦议会两院联席会议已一读审议以下三项宪法性法律草案:
1.《哈萨克斯坦共和国行政区划法》;
2.《哈萨克斯坦共和国首都地位法》;
3.《哈萨克斯坦人民理事会法》。
叶尔兰·卡林表示,关于行政区划和首都地位的宪法性法律,旨在为国家国土行政管理体系建立稳定法律基础,同时提升国家治理机构的运行效率。
而《哈萨克斯坦人民理事会法》则旨在构建国家与社会互动的现代制度模式,提高国家决策质量,巩固社会共识,并进一步拓展公民参与国家治理的机制。
他强调,这些改革内容与新宪法第四条中“人民是国家权力唯一来源”的原则完全一致,也体现出哈萨克斯坦正在持续推进宪法改革进程。
【编译:达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