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指出,人身自由是基本人权的重要组成部分,任何形式的拘留都应受到严格限制。拘押作为最严厉的强制措施,只能在法院裁定基础上实施。尽管在刑事调查初期存在采取临时拘留措施的客观需要,但其适用期限应尽可能缩短,并尽快纳入司法审查。
马迪·米尔扎哈拉耶夫表示,在信息化和技术条件不断完善的背景下,将案件材料提交法院并不需要较长时间,大部分基础调查工作可在最初24小时内完成。提前启动司法控制机制,不仅有利于保障公民权利,也有助于提升执法合法性和社会信任度。
他同时建议在宪法层面明确确立米兰达原则,要求在拘留之初即向当事人清晰告知拘留原因及其权利,包括获得律师帮助的权利。他强调,律师参与是权利保障从形式走向实质的关键环节,也是法治国家的重要标志。
【编译:达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