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宪法草案明确禁止双重国籍 相关表述更加严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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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萨克国际通讯社讯)哈萨克斯坦新宪法草案对公民身份相关规定作出进一步强化,将原有“承认与否”的表述调整为更加明确的“禁止”性条款,从法律层面堵住双重国籍的制度空间。

根据现行宪法第10条规定:“共和国公民拥有其他国家国籍不予承认”。

而在新宪法草案中,这一相对含糊的表述被更加明确的规范性语言所取代,直接规定“不得拥有双重或多重国籍”。

新宪法草案第13条明确写道:“哈萨克斯坦共和国公民不得拥有双重或多重国籍。拥有他国国籍,将成为终止哈萨克斯坦共和国国籍的依据。

与现行宪法相比,新草案不仅在措辞上更为严厉,也首次明确规定法律后果。按照草案内容,取得他国护照将直接构成丧失哈萨克斯坦国籍的法律依据,使相关条款具有更强的可执行性。

此外,草案在语言表达方面也进行了优化。现行宪法第10条中带有俄语直译痕迹的“是……的”式冗长表述在新版中被删除,整体文字更加简洁、规范,更符合哈萨克语表达习惯。

新宪法草案在公民身份问题上的修改,体现了国家在主权、安全与法律明确性方面的进一步制度完善。

【编译:木合塔尔·木拉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