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萨克斯坦修订巡逻警察工作细则 明确涉外执法程序

( 哈萨克国际通讯社讯 )哈萨克斯坦内务部近日对巡逻勤务组织管理相关规定进行了调整,旨在进一步完善公共秩序维护机制,提升社会安全保障水平。

Фото: МВД РК

根据2026年7月1日发布的相关命令,巡逻警察在与外国公民接触时的职责范围及行动程序得到进一步明确。修订后的规定适用于运输枢纽、地铁站、居民区以及城际公路等多个执法场景。

新规定明确,巡逻警察仅可在履行公务过程中与外国公民或外交机构工作人员进行接触。相关情形包括制止违法行为、提供交通信息咨询,以及告知酒店、餐饮等公共服务设施位置等。

在检查外国公民和无国籍人员身份证件时,警察需重点核实护照、居留证件或无国籍人员身份证明的有效期限、签证情况,以及能够证明其在哈萨克斯坦合法停留或居留的相关材料。如发现违反法律规定的情况,执法人员须按照《哈萨克斯坦共和国行政违法法典》采取相应措施。

此外,修订后的细则进一步明确了巡逻警察在移民管理领域的协助职责。根据规定,巡逻警察将配合移民部门执行对非法入境人员的遣返工作,并负责将相关人员押送至国家边境口岸。

与此同时,新规增加了即时报告机制。若发现外国旅客误乘列车或航班,或涉及外国公民的违法行为、非法移民事实,以及已掌握的非法移民通道信息,警员须立即向指挥中心报告。

新规定同时重申了对享有外交或行政豁免权人员的法律保障要求。文件明确,依法享有相关豁免权的人员,在未履行法律规定程序的情况下,不得被强制带离,也不得被处以法院裁定的行政处罚。

上述人员包括库鲁尔泰(议会)议员、总统及议员候选人、宪法法院主席及成员、总检察长、人权专员以及法官等。

相关规定同样适用于居民区和城际公路的交通安全管理及公共秩序维护工作。

该命令将于2026年7月25日起正式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