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国内供应 哈萨克斯坦继续禁止液化石油气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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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萨克国际通讯社讯)哈萨克斯坦能源部决定延长液化石油气出口禁令。

据哈萨克斯坦能源部新闻处消息,自2023年11月起,哈境内禁止通过公路和铁路方式出口液化石油气。原定禁令于2025年5月14日到期。

鉴于于此,为保障国内市场液化石油气的稳定供应,能源部决定将该禁令期限再延长六个月,继续禁止通过公路和铁路方式出口液化石油气、丙烷和丁烷。以下情况可作为例外处理:

  1. 由根据产品分成协议或经哈萨克斯坦总统批准的矿产资源利用合同生产,且依据《哈萨克斯坦共和国税收和其他强制性预算支付法典》(即“税法典”)第722条第1款享有税收稳定待遇的矿产资源使用者进行的出口;
  2. 基于哈萨克斯坦所签署的国际条约,在卡拉恰甘纳克油田开采并由本国原料加工而成的商品出口;
  3. 起运地和目的地均在哈萨克斯坦境外的过境运输。

此项出口禁令自2025年5月14日起正式生效。

【编译:阿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