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萨克斯坦议会一读通过《总统法》宪法性法律草案

(哈萨克国际通讯社讯)在5月8日举行的议会两院联席会议上,《关于哈萨克斯坦共和国总统》宪法性法律草案获得一读通过。哈司法部长叶尔兰·萨尔森巴耶夫表示,该草案旨在落实2026年3月15日通过的新宪法,并逐步构建新的国家权力宪法架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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萨尔森巴耶夫指出,新宪法是在哈萨克斯坦公民直接意志表达基础上通过的,确立了“个人—社会—国家”之间全新的互动模式,而总统制度将在这一体系中发挥核心作用。他表示,宪法中有关总统制度的内容,进一步系统发展了“强有力的总统-有影响力的议会-负责任的政府”这一政治公式。

根据草案内容,第一章将明确哈萨克斯坦总统的法律地位,包括总统就职程序、任期以及担任总统职务期间的限制等内容。草案还对总统选举程序、宣誓期限以及总统任期等条款进行了调整,并保留了2022年提出的限制“超级总统制”的核心原则,包括总统实行一次性七年任期、限制总统近亲担任相关职务,以及总统不得加入政党等规定。

第二章则依据宪法规定总统权限,包括制定内外政策主要方向、与库鲁尔泰、政府及其他国家机关互动,以及人事任命和规范性文件制定等职权。

草案还单独规定总统在“哈萨克斯坦人民理事会”中的权限,包括批准理事会组成及建立组织架构等内容,以确保这一高级协商机构更好融入国家治理体系。此外,草案新增总统与人权专员(监察专员)相关权限条款,规定总统有权任命监察专员并听取其年度报告。

此次草案最受关注的内容之一,是正式引入副总统制度。萨尔森巴耶夫表示,副总统制度是宪法层面新增的重要国家机构,其目的是提高国家治理体系稳定性,并保障国家最高权力机关持续运转。

根据草案,副总统将由总统在获得库鲁尔泰同意后任命,同时对候选人的资格条件作出明确规定。草案还规定了副总统权限终止条件以及适用于高级官员的相关限制。

萨尔森巴耶夫表示,副总统的主要职责,是根据总统指示代表总统与国家机关开展协调工作。副总统具体权限将通过总统法令进一步明确,其工作则由总统办公厅负责保障。

此外,草案第四章还规定,在库鲁尔泰提前终止职权或暂时无法履职等特殊情况下,总统可颁布宪法性法律或具有法律效力的法令,以保障国家治理连续性与效率。

草案第六章和第七章则涉及总统履职保障以及前总统地位等问题,相关内容已根据新宪法进行调整和完善。

萨尔森巴耶夫强调,该法律草案将进一步巩固“强有力的总统-有影响力的议会-负责任的政府”原则,提升国家最高权力体系稳定性,同时通过引入副总统制度,完善哈萨克斯坦新的国家治理模式。

【编译:达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