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他介绍,提出这一举措主要是因为部分驾驶员对罚款已经“无感”。一些人即便一年内收到50至100张罚单,仍没有停止违反交通规则。
“对这类人来说,经济处罚已经不起作用,因此我们提出了这样的建议。我们回顾了苏联时期的做法。当时,驾驶证上会设置专门的标记,我们的父辈和祖辈对此十分在意。也就是说,驾驶员第一次违反交通规则,证件上就会留下标记,第二次违规也一样。正因为如此,当时的驾驶员对违反交通规则非常谨慎。”列佩哈说。
根据目前的初步设想,驾驶员一年内累计达到20分可能会成为一个临界值。具体分值将根据违法行为的严重程度计算。例如,超速每小时10公里可能记1分,而闯红灯等行为则可能记3分。
不过,列佩哈同时指出,上述分值目前尚未最终确定。
“能够达到这一分值的,将是那些系统性违反交通规则的人,大约占驾驶员总数的1%。达到这一标准后,驾驶员将被剥夺驾驶资格。”他解释说。
目前,剥夺驾驶资格的具体期限也仍在讨论之中。其中一个方案是暂停驾驶资格6个月或1年。期限届满后,驾驶员还需要重新参加交通规则知识考试。
此前,哈萨克斯坦内务部已与总检察院合作,对积分制在实际操作中的可行性进行了测试。在试点项目中,相关人员对驾驶员因各类违法行为可能累计获得的分值进行了测算。需要指出的是,这一阶段只是进行积分计算,并未对任何人实施处罚。
“在试点系统运行期间,我们没有处罚任何人。在相关法律获得通过之前,采取此类措施将属于违法行为。”列佩哈强调。
如果积分制最终获得法律认可,内务部将确定每一种交通违法行为对应的具体分值。
“我认为,我们将以议员倡议的形式提出这一问题。如果有议员支持我们,我们很乐意推动这项议题。事实上,我们已经在春季启动了相关工作。现在计划在今年将这一问题提交库鲁尔泰审议。”内务部副部长说。
据统计,去年,哈萨克斯坦共查处1380万起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其中超过1.7万名驾驶员因酒后驾车被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