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萨克斯坦拟将药品和医疗器械增值税统一降至5%

(哈萨克国际通讯社讯) 哈萨克斯坦政府日前召开新税法实施项目办公室第24次会议,讨论医疗卫生领域增值税政策调整方案。其中,全国企业家协会“阿塔梅肯”建议,对药品和医疗器械统一实行5%的增值税税率,医疗服务继续免征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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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新版《税法》,医疗卫生领域部分项目增值税实行分阶段调整。其中,在国家免费医疗保障和强制性社会医疗保险框架内提供的医疗服务和药品继续免征增值税,涉及3000多种药品。针对罕见病和重大社会疾病的诊疗、预防及康复服务同样免税,用于生产上述药品的医药原料进口也享受免税政策。

按照现行规定,自2026年1月起,药品和医疗器械批发、零售环节适用5%的优惠增值税税率,并计划自2027年1月1日起提高至10%。

会议指出,不同税率增加了税收征管难度,医疗行业多次建议实行统一税率。对此,“阿塔梅肯”全国企业家协会代表行业提出,将所有药品和医疗器械统一适用5%的增值税税率,同时继续对医疗服务实行免税政策。该协会董事会主席卡纳特·沙尔拉帕耶夫表示,经合组织(OECD)多数成员国均对医疗服务实行零税率或免征增值税。

与会各方同时指出,包括新冠疫情期间的实践表明,税收减免并不一定能够直接降低医疗服务、药品和医疗器械价格。因此,是否调整医疗领域增值税政策,还需综合评估其对财政收入、医疗行业以及公众获得医疗服务和药品可及性的影响。

会议最终决定,在完成相关影响评估后,再就上述建议作进一步研究和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