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文件内容,该规范性法律文件规定了在将商品(不包括通过欧亚经济联盟成员国领土转运的情况)运出欧亚经济联盟关税领土时,外国公民可申请增值税退税的试点项目实施规则及期限,即所谓的“Tax Free”试点项目。
文件指出,试点项目旨在实现以下目标:
将试点项目实施期限延长至2026年;
在现有运营商基础上,增加一家哈萨克斯坦公司作为试点项目的备用运营商;
扩大试点项目的实施范围(地理覆盖);
将单张收据所需的最低金额门槛降低至10倍按月计算指数;
通过增值税退税机制吸引更多外国游客,推动哈萨克斯坦旅游业发展;
测试并完善试点项目的数字化机制。
【编译:达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