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萨克斯坦将强化伊斯兰银行存款保障机制
14:54, 15 一月 2026
(哈萨克国际通讯社讯)哈萨克斯坦金融市场监管和发展署已批准新的监管规则,明确在伊斯兰银行被清算或外国银行伊斯兰业务分支机构终止在哈运营时,相关资产与存款义务的转移机制,以保障储户资金安全。
根据新规,使用投资性存款资金购买的资产,以及银行对储户承担的相关义务,在伊斯兰银行被清算的情况下,将整体转移至另一家伊斯兰银行。该机制适用于银行被强制或自愿清算,以及银行-非居民分支机构在哈被迫终止业务的情形。
在清算委员会成立后,委员会需在 15个工作日内 向境内伊斯兰银行发出接收资产和义务的邀请。有意向的银行提交申请后,清算委员会将从中遴选一家“继任银行”,主要考量标准包括:
财务稳健性;
近一年无监管处罚或制裁;
不存在经营亏损;
持有吸收投资性存款的有效牌照;
同时,还将评估哪家银行能为储户提供最有利条件。
最终决定需经监管机构批准,并将在全国性媒体上以哈萨克语、俄语和英语三种语言公开发布。
资产和义务转移将通过专门协议及交接文件完成。自签署之日起,原清算银行对储户的义务即告终止,由接收银行继续履行。新银行将通知储户,并在协商基础上决定:
继续管理相关资产,或
提前返还投资性存款。
业内人士提醒,与传统银行不同,伊斯兰金融禁止收取和支付利息。因此,伊斯兰银行不向储户支付固定利率,而是采用利润与风险共担的投资模式:银行将资金投入符合伊斯兰教法的项目,收益和可能的损失由银行与储户共同承担。
分析认为,新规的出台填补了伊斯兰银行清算情形下投资性存款保护的制度空白,有助于提升公众对伊斯兰金融体系的信任度,并推动该领域在哈萨克斯坦的进一步发展。
【编译:达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