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类社会保障金拟于2027年起上调8.5%

(哈萨克国际通讯社讯)哈萨克斯坦计划自2027年1月1日起,将丧失劳动能力和失去家庭供养人两类社会保险金提高8.5%。目前,相关调整方案仍处于公开征求意见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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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萨克斯坦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已起草有关政府决议草案,并将其公布在“公开法规草案”门户网站上,公众讨论将持续至11月2日。

草案指出,此次调整旨在提高丧失劳动能力人员及失去家庭供养人家庭的社会保障水平。

值得注意的是,拟议中的8.5%涨幅仅适用于上述两类社会保险金,并不涉及所有社会保障待遇。

此前,自2026年1月1日起,哈萨克斯坦国家社会保险基金发放的这两类社会保险金已提高10%。

其中,丧失劳动能力社会保险金的具体金额根据个人情况单独计算。符合条件的人员可通过“居民服务中心”(ХҚКО)应用程序中的计算器功能查询相关金额。

失去家庭供养人相关补助金的金额则根据家庭中丧失劳动能力的受供养人数确定。

2026年,相关补助金标准如下:

  • 1人:46,783坚戈;

  • 2人:86,447坚戈;

  • 3人:114,415坚戈;

  • 4人:132,213坚戈;

  • 5人:139,841坚戈;

  • 6人及以上:152,553坚戈。

需要强调的是,此次提高社会保险金的方案尚未正式获批。只有在相关政府决议获得通过后,拟议调整才会于2027年1月1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