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两次考试 哈萨克斯坦公布入籍语言与历史测试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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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萨克国际通讯社讯)科学和高等教育部部长日前签署命令,批准了关于申请加入或恢复哈萨克斯坦共和国国籍人员参加国家语言(初级水平)、宪法基础以及哈萨克斯坦历史测试规则。

根据规定,入籍申请人(以下简称“考生”)须参加上述考试,以评估其相关知识掌握情况。该规则不适用于未成年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员、对哈萨克斯坦共和国作出特殊贡献的人员、符合总统批准清单中相关职业要求的人员、哈萨克族裔人士,以及依据哈萨克斯坦共和国批准的国际条约可通过简化程序取得国籍的人员。

考试内容包括三个科目:

一是哈萨克语水平测试,按照语言知识评估体系的初级水平要求进行,考试语言为哈萨克语;

二是哈萨克斯坦共和国宪法基础测试,考试语言可选择哈萨克语或俄语;

三是哈萨克斯坦历史测试,考试语言同样可选择哈萨克语或俄语。

试题总量为100道,其中哈萨克语30道(含听力15道、阅读15道),宪法基础40道,哈萨克斯坦历史30道。

考试采取四选一的单项选择题形式,每题1分,总考试时间为2小时10分钟。针对残障人士,考试时间可额外延长30分钟。

合格标准为总分不低于50分,同时须达到各科目最低分数线,其中哈萨克语不少于15分,宪法基础不少于20分,哈萨克斯坦历史不少于15分。

考试每年举行两次,分别安排在日历年的2月和8月。具体考试时间和地点由科学和高等教育领域的行政主管部门另行确定。

考生入场时须出示以下证件原件之一:无国籍人士证件或外国护照,或外国人在哈萨克斯坦共和国的永久居留证。

考试结束后,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外籍公民和无国籍人士将按统一格式获发哈萨克语电子证书,未达标者不予发放。除提出申诉的考生外,电子证书将在考试结束后直接发送至考生个人账号。

通过在国家考试中心官网输入考生个人识别号及个人代码,即可对电子证书进行核验。该证书自签发之日起有效期为两年。

【编译:阿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