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已有2185名名归国哈侨获得血亲同胞身份 中国为主要来源国
(哈萨克国际通讯社讯)今年年初至今共有2000多名世居境外的哈萨克人回归历史祖国并获得了“血亲同胞”身份。自1991年独立至今,已有115万哈萨克人自世界各地回归历史祖国。
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发布的消息,据统计,自年初以来,总计有2 185名世居境外的哈萨克人回归历史祖国并获得“血亲同胞”身份。
这批移民哈萨克斯坦的外籍哈萨克族裔人士中,46.4%来自中国,41%来自乌兹别克斯坦,7.1%来自土库曼斯坦,1.9%来自俄罗斯,1.6%来自蒙古国,2%来自其他国家。
其中,有60.8%为适龄劳动力人口,30.8%为未成年人,8.4%为退休人口。
从教育水平来看,劳动年龄归侨中16.8% 拥有高等学历,30.7% 拥有专科学历,50.8% 拥有高中学历,另有1.7% 无正式学历。
根据哈萨克斯坦共和国法律,归国同胞可以自由选择在全国各地定居。
同时,政府确定了以下劳动力短缺地区作为“血亲同胞”接纳地:阿克莫拉州、阿拜州、库斯塔奈州、巴甫洛达尔州、阿特劳州、东哈州、西哈州和北哈州。
2025年,以上地区接纳“血亲同胞”的配额为2 309人。截至今年3月1日,已有389名“血亲同胞”选择在这些地区落户定居。
在上述定居地区的“血亲同胞“将获得国家补贴支持,包括搬迁补贴和房租、水电费补贴。搬迁补贴为一次性资金援助,户主和家庭每个成员可获得70倍按月计算指数的资金援助(275 200坚戈)。房租和水电费补贴为每月资金援助,期限为一年,每月可提供15至30倍按月计算指数的资金援助(59 000至118 000坚戈)。
新版“血亲同胞”身份认定标准
根据哈萨克斯坦共和国法律,血亲同胞,指的是在哈萨克斯坦共和国于1991年宣布独立时居住在哈萨克斯坦共和国境外,当下以永久居留为目的来到哈萨克斯坦的、民族归属为哈萨克族的外国公民或无国籍人士。
准备在哈国永久居留的外籍哈萨克族同胞,可向哈国政府申请获得“血亲同胞”身份,在该身份期限内,将在获取国籍和就业,以及移民安置等方面得到国家支持。
哈萨克斯坦自2023年7月起根据新版《人口移民法》实施了新的“血亲同胞”认定和安置标准。
新认定标准包括以下五项主要条件(满足其一即可):
- 接受在哈萨克斯坦政府指定的国内移民和“血亲同胞”接纳地(劳动力短缺地区)重新安置;
- 选择在具有发展潜力的城镇地区、乡村、小城镇和单一产业市镇、县城和各州重点城市定居,满足当地人口发展需求;
- 申请人与居住在申请地且拥有哈萨克斯坦国籍的家庭成员或近亲团聚(需提供亲属关系证明),并能够自行解决住房问题(或提供亲属的经过公证的同意书,证明申请人可以与亲属共同居住);
- 应雇主邀请在空缺岗位就业(需附上初步劳动合同),或在自行解决住房问题的条件下,以哈萨克族裔身份从事个体经营活动;
- 在哈萨克斯坦共和国高等院校学习(需附上学校证明)。
当前,外籍哈萨克族裔同胞可在哈萨克斯坦驻各国使馆通过”单一窗口“模式提交申请。
新的申请机制已经以试点模式在多个哈国驻外使馆实施。这项新机制将为外籍哈萨克族同胞在不入境哈国即可获取“血亲同胞”身份创造可行性,并进一步为这些同胞来哈生活、工作、获取房产等予以更多的便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