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法典明确了环境保护和资源管理规则,确立了“污染者付费”原则,并在废弃物管理、环境数字化监测、气候变化适应以及公民获取环境信息等方面引入了新的要求。
根据新规定,未取得专门许可而造成环境污染的企业将面临五倍罚款。此类企业的污染物排放和废弃物排放将被视为超标排放。
与此同时,缴纳相关费用并不意味着污染企业可以免除法律责任。企业仍有义务消除污染后果,并赔偿对环境造成的损害。
新法典还进一步收紧了废弃物处置规定,禁止将塑料、PET包装、电池、含汞灯具、玻璃、废金属、废旧轮胎、报废车辆及建筑垃圾直接填埋至垃圾处理场。
针对医疗废弃物、生物废弃物和电子废弃物,法典制定了专门的管理规定。地方政府须确保纸张、纺织品、厨余垃圾和金属等可回收废弃物得到分类收集。
此外,新法典引入了“数字生态”概念,计划建立统一的国家生态环境监测系统及相关信息资源平台,并规定每年发布国家生态环境报告。
此前,塔吉克斯坦政府已启动推动首都杜尚别企业全面转向使用太阳能的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