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外交部调整领事业务收费标准
14:15, 13 三月 2024
(哈萨克国际通讯社讯)哈萨克斯坦外交部于2024年2月28日发布命令,批准了哈萨克斯坦境内领事业务收费新标准。
根据规定,领事费是哈萨克斯坦外交使团和领事馆、哈萨克斯坦外交部向哈萨克斯坦公民和法人、无国籍人士、外国公民、外国法人收取的预算款项,用于执行领事行动和签发具有法律意义的文件。
根据该命令,处理哈萨克斯坦公民和法人、无国籍人士、外国公民和外国法人的签证申请以及向哈萨克斯坦驻外机构发送关于签发签证(签证支持)指令的收费标准如下:
- 单次入境—按月计算指数的20%(2024年为738.4坚戈);
- 两次或双次以上—按月计算指数的50%(2024年为1846坚戈);
- 文件公证—每份文件收取按月计算指数的50%(2024年为1846坚戈)。
该命令将于2024年3月15日生效。
按照哈萨克斯坦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为计算养老金、福利金和其他社会支付,以及作为各类罚金、税款和其他支付的参考标准,而由政府每年确定的计算指数,被称之为"按月计算指数(АЕК:айлық есептік көрсеткіш)"。
2024年1按月计算指数为3692坚戈。
【编译:木合塔尔·木拉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