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对2025年最高限价与2024年底批准实施价格的比较分析,除上述3801个药品商品名称价格下降外,另有947个商品名称价格保持不变,目录新增246个商品名称。
2026年,哈萨克斯坦针对药品批发和零售环节,为2055种药品核定了新的价格。其中部分药品价格下降16%,约一半药品的最高限价保持不变,同时新增169个商品名称。
此次调整还涉及在国家保障免费医疗服务范围(ТМККК)和强制性社会医疗保险(МӘМС)体系内提供的药品。
按照新的最高限价,1397个药品商品名称的价格平均下降22.45%,占相关药品的47.8%。
与此同时,相关部门还重新审定了国家保障免费医疗服务范围和强制性社会医疗保险体系内药品按国际非专利名称制定的最高限价。其中453项价格下降,占40.5%,平均降幅为25.3%。
哈萨克斯坦卫生部药品委员会主席包尔詹·茹西波夫(Бауыржан Жүсіпов)表示,上述变化与全面调整药品最高限价形成机制有关。
“此次对定价方法的调整,首先旨在提高价格形成过程的透明度。目前,生产商申报的价格必须有相关文件作为依据,并与参考国家的药品价格进行比较。在这一过程中,将采用三个最低价格的平均值,同时通过国际信息来源对相关数据进行进一步核实。这种方式能够更加客观地评估药品申报价格,并据此确定最高限价。”他说。
目前,生产商或其代表申请药品价格登记时,须向国家专业评估机构提交申请以及能够证明出厂价格的相关材料,包括合同、发票、海关申报单和参考国家的药品价格信息。
目前,哈萨克斯坦药品价格参考体系涵盖10个国家,分别为阿塞拜疆、白俄罗斯、保加利亚、匈牙利、吉尔吉斯斯坦、波兰、俄罗斯、斯洛文尼亚、土耳其和乌兹别克斯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