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6日至7日,在欧亚政府间理事会会议上,欧亚经济联盟成员国政府首脑签署了关于相互承认欧亚经济联盟成员国学术职称文件的协议。
根据该协议,欧亚经济联盟成员国授权机构颁发的高级研究员、教授和副教授的学术职称文件相互承认,无需经过国家认可程序。
因此,在哈萨克斯坦颁发的学术职称文件在其他欧亚经济联盟成员国境内无需经过额外认证程序即可得到承认。
此外,该协议的条款也适用于在其生效前颁发的学术职称文件。
该协议的实施将使科研和科研教育工作者能够在欧亚经济联盟共同劳动力市场框架内开展工作,简化就业过程中的行政程序,并降低公民在认证科研职称文件方面的时间和经济成本。
据悉,欧亚经济联盟成员国之间关于相互承认学历证书的协议已于2024年5月2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