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吉利斯一读通过法案 拟引入“电子商务运营商”概念

(哈萨克国际通讯社讯)在日前举行的马吉利斯(议会下院)全体会议上,《关于修订和补充〈哈萨克斯坦共和国海关监管法典〉的法律草案》获得一读通过。该法案旨在完善电子商务监管机制,并规范通过境外网络平台购买商品的跨境流通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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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萨克斯坦副总理兼家经济部副部长阿扎马特·阿姆林(Азамат Әмрин)在会上介绍了法案的主要内容。

他说,法案拟对通过国际邮政渠道从第三国境外网络平台寄送给个人的商品进行单独分类,将其列为“电子商务商品”;同时引入“电子商务运营商”概念,并增设“电子商务申报单”这一新类型海关申报文件。

阿姆林指出,目前通过境外网络平台购买的商品被归类为个人自用物品,只有在超过免税额度时才需要申报。

根据法案规定,被认定为电子商务商品的货物仅限于个人自用,不得用于开展经营活动。

他表示,由于此类商品目前不被视为贸易流通货物,因此尚未被纳入官方统计体系。未来,对所有电子商务商品实施申报制度后,将有助于建立更加完整和准确的跨境网购商品统计数据。

阿姆林在总结发言时表示,该法案的主要目标包括简化民众在电子商务商品申报方面的海关手续,完善跨境电子商务进口商品统计体系,提高相关数据的完整性和真实性,并进一步规范跨境电子商务市场秩序,提升市场透明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