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法律对2部法典和13部法律进行了修订和补充。其中一项重要创新是引入“生产能力平衡评估”机制。根据这一机制,如果国内现有企业已能够充分满足市场需求,政府将不再对同类新建工业项目提供相关扶持措施,以避免重复建设和资源浪费。
法律还提出多项促进工业发展的举措,包括提高本土制造企业竞争力、完善经济特区运行机制以及推动生产技术升级。
同时,法律正式引入“工业集群”制度。预计这一机制将有助于企业联合实施项目,更高效地解决物流、基础设施建设和人才培养等问题。
针对经济特区参与企业,法律设定了相应义务。企业在建设工业和创新项目过程中需优先使用哈萨克斯坦商品,在生产过程中则必须使用本国原材料和生产材料,以提高本地化水平。
此外,法律还调整了汽车和农业机械工业组装协议相关规定,要求在生产过程中强制使用哈萨克斯坦制造的底盘,以扩大本国汽车及农业机械产量。
在航空领域,新法对哈萨克斯坦航空器在外国领空飞行管理进行了规范,并规定可依据国际民航组织(ICAO)标准,在特定情况下临时豁免航空公司遵守部分国内法律要求。
据悉,上述措施旨在帮助哈萨克斯坦顺利通过国际航空安全评估,并为未来开通哈萨克斯坦与美国之间的直航航线创造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