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哈萨克斯坦在线平台和网络广告法》,博主(或称“影响力人士”)指在社交平台上发布信息用于商业目的的用户,定义涵盖Instagram、YouTube和TikTok等拥有至少2万关注者的个人用户。
税务委员会表示,根据税法规定,博主的广告收入或信息推广所得均需依法纳税。
此外,委员会补充道,如果博主雇佣员工或年收入超过最低工资标准的12倍(2024年最低工资标准为85,000坚戈,合计1,020,000坚戈),则需注册为个体企业并承担相应税务义务。
目前,哈萨克斯坦大部分博主已依照税务要求完成了个体工商注册,并根据适用税收模式缴纳了相应税费。
【编译:达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