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名中国渔民在菲律宾被判刑

None
None
哈通社阿斯塔纳8月5日电,据路透社报道,菲律宾一家法院周二判决12名中国渔民犯有在本国水域非法捕鱼罪,分别判处这些渔民6-12年刑期不等。这是自中菲关系因南海争端紧张以来,有中国公民首次在菲律宾被定罪。

2013年4月,这12名渔民的船只在图巴塔哈群礁(Tubbataha Reef)搁浅,这些渔民随后被捕。这些渔民在菲律宾获刑,可能令本就紧张的中菲关系更一步紧张。

一位为这些渔民辩护的菲律宾公共检察官办公室(PAO)的律师表示,他将会提出上诉。

"我们认为中国渔民是无辜的,他们不是故意进入菲律宾领土,而是受恶劣天气迫使,"该律师对记者说。

这些渔民静静地坐在法庭里,听着法院工作人员用英文宣读判决书。判决书亦被翻译成中文。

船长被判12年刑期,船员被判6-10年刑期不等。法官Ambrosio de Luna还判决这些渔民缴纳10万美元罚金。

这些渔民曾表示,他们从印尼去中国的途中遇到恶劣天气,迫于无奈在图巴塔哈群礁躲避,他们当时不知道那里是菲律宾领土。

正在阅读
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