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4:06, 28 12月 2014 | GMT +5
日本19个行政机关共指定380件特定秘密
哈通社阿斯塔纳电,据日本共同社消息,随着日本《特定秘密保护法》生效,共同社近日在对各省厅的采访中获悉,相关省厅已进行了秘密指定,其中防卫省为244件,内阁官房49件,外务省35件等。全部19个行政机关实施的秘密指定约达380件,防卫省最多。
在国会审议等场合被认为将转为特定秘密的"特别管理秘密"等总计约有46万件,但各行政机关部室不是把一份文件算成1件秘密,而那是把某组文件算成1件,以这种方式来实施秘密指定。 本月10日法律生效后,秘密指定的具体动向首次曝光。部分有识之士指出《特定秘密保护法》"恐怕会侵害国民的知情权"。秘密指定不断进行,然而监察法律滥用的国会机构"情报监视审查会"却迟迟没有启动,选任委员成为当务之急。 19个行政机关有权指定特定秘密。根据法律和运用标准,对象被限制在外交和防卫等4个领域。 目前内阁官房已经指定的49件特定秘密包括"情报收集卫星相关"、"与外国政府等的合作相关"等。海上保安厅指定了15件,公安调查厅为10件。 警察厅将一年份的情报收集卫星相关秘密汇总起来作为1件特定秘密进行了指定,目前已指定了18件。具体的情报分配正在进行中。 总务省指定了2件"与驻日美军使用(电波)频率数值相关、作为秘密被提供的情报"。经济产业省指定了4件,国家安全保障会议(NSC)和法务省分别指定了1件。 内阁府、厚生劳动省、财务省、金融厅、消防厅、国家公安委员会、公安审查委员会、资源能源厅和原子能规制委员会均未指定。 《特定秘密保护法》规定,若公务员和防卫产业从业人员泄密将被处以10年以下徒刑;对于共谋和教唆行为则处以5年以下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