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拉木图70多公共场所因无障碍设施不合格遭处罚

哈通社/阿拉木图/6月12日 – 2019年,阿拉木图市有70多处公共场所因违反《残疾人权益保护法》相关规定,未依法设置无障碍设施而遭受行政处罚和罚金。
None
None

据哈萨克斯坦劳工、社会保障和移民委员会阿拉木图市分委会负责人阿依登詹·纳尔玛托夫介绍,去年实施的全市范围内监督检查工作发现了相当数量的疏漏问题。

相关问题包括未按照要求设置轮椅通行坡道、设施上现有坡道不合规、残疾人停车位不足、视力障碍人员扶助设施不足、缺乏特殊标志、残疾人卫生设施不足等。

根据检查结果,对44个公共场所的负责人进行了警告处分,对3处公共场所处以270倍按月计算指数的行政处罚(约530 250 坚戈)。28处公共场所已经完成了相关整改,尚有16处整改工作正在进行当中。

根据哈萨克斯坦共和国残疾人权益保护法,对违反该法规定忽视无障碍设施的法人、小型商业场所、中型商业场所、大型商业场所将分别处以50~400倍按月计算指数的罚款。

据此前报道,努尔苏丹市政府计划2020年加强在无障碍设施建设方面的投入

此外,曼格斯套州56个公共场所因未设置无障碍设施遭罚

【编译:木合塔尔·木拉提】

正在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