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萨克斯坦将加大道路交通事故责任惩治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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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新社阿斯塔纳讯,据国家内务部消息称,对我国道路交通法进行修改后,将对加强道路安全,减少交通事故以及受害人员数量起到积极作用。

根据新规定,将加强对以下违法案件惩治力度: 1. 驾驶者严重破坏交通法规,造成人员伤亡或受重伤。 2. 酒驾 3. 超速、在街道交汇处或人行道不为行人让路。 4. 违规停车。 5. 行车驾驶期间打电话。 消息称,逆向行驶或者拒绝交警进行例行检查将依法吊销驾照。 机构发言人强调,之所以采取加大交通违规是采取了交通事故发生率很低国家的经验。 值得一提的是,自2012年开始,我国交通违规数量发生率骤升,2013年在安装交通监控设备后,全年交通事故数量较2012年相比,违规案件记录增长90%,交通事故发生率增长65%,因交通事故人员受伤率增长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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