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46, 15 五月 2014 | GMT +6
哈萨克斯坦回归者安置区域已确定
哈新社阿斯塔纳讯,哈萨克斯坦政府14日通过《关于确定回归者安置区域》的决议案。决议全文已在新闻媒体发表。
决议全文如下: 哈萨克斯坦共和国政府决议 2014年3月20日 阿斯塔纳市 政府大楼 第248号决议 《关于确定回归者安置区域》的决议 根据2011年7月22日通过的《移民法》第8章第3条,哈萨克斯坦政府作出以下决议: 1. 根据该决议确定回归者安置区域 2. 决议自通过之日起开始生效 哈萨克斯坦总理赛•阿赫梅托夫。 对哈萨克斯坦政府2014年3月20日通过的第248号决议的补充。 回归者安置区域: 1.阿克莫拉州 2.阿特劳州 3.东哈萨克斯坦州 4.西哈萨克斯坦州 5.库斯塔奈州 6.巴甫洛达尔州 7.北哈萨克斯坦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