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46, 16 七月份 2014 | GMT +6
美联邦上诉法庭驳斥奥巴马政府否定中资公司投资项目
哈通社阿斯塔纳电,据美国中文网报道:一家联邦上诉法庭星期二令人吃惊地斥责总统奥巴马,称他未经适当程序就剥夺了一家中资公司在美国一家海军设施附近投资建立风力发电项目的权利。
据路透社报道,哥伦比亚特区巡回法院联邦上诉法庭扭转了一家低级法庭的裁决并下令将奥巴马用于拒绝那项投标的任何证据都交给拉尔斯公司。 如果该上诉法庭的说法成立,最新裁决将允许外国公司正式挑战一个联邦委员会基于国家安全担心而审查的各项案件。 联邦司法部前国家安全律师、目前在一家私人机构工作的维耶拉,它是个潜在的转折性决定。 在此之前,在威尔逊法律事务所工作的维耶拉说,美国外资委员会不用告诉你为何总统阻止某项交易,但这一最新裁决却发出不同的声音。 根据财政部长牵头的一家跨机构小组的建议,奥巴马2012年发布命令,因为国家安全风险,阻止拉尔斯出售四家风力发电场。自从1990年以来,那是美国总统首次以这种理由阻止一项商业交易。 拉尔斯当时在俄勒冈州一家靠近测试无人飞机的地方正在安装风力涡轮机。它立即提出诉讼。那家公司称奥巴马的命令违背了宪法第五修正案的适当程序条款,拉尔斯没有得到任何机会审议或回应反对它的证据。 专家一直认为这起官司几乎没有胜诉的机会,因为总统具有保护国家安全的广泛权力。 但在长达47页的裁决中,该联邦上诉法院的三名法官得出结论说,总统的命令未经适当程序,剥夺了一家公司的资产。这三名法官当中有2人是共和党总统任命的,另一人为奥巴马任命的。 此前的报道说,2012年9月,总统奥巴马依法发布总统令,禁止中资企业三一重工的美国子公司拉尔斯控股公司在奥勒冈州北部于稍早收购的四座风力发电场内安装设置该集团所生产的风力发电机;禁止理由为,该设置地点位于海军航空及电子训练场附近,该训练基地是用来训练无人飞机和电子战飞机的一个海军基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