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3, 11 9月 2014 | GMT +5
南哈州行贿、受贿者均受到法律制裁
哈通社阿斯塔纳9月11日电,南哈州行政法院以诈骗、受贿罪判处原南哈州城建局副局长5年有期徒刑。

法院消息称,该女士在南哈州城建局任副局长一职期间,以"在招标过程中提供便利"为由向两名私营业主索要好处费。 南哈州行政法院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判处其5年有期徒刑,并没收非法所得财产。法院鉴于其育有未成年子女,法院将缓期执行判决。 依据相关法律条款,两名行贿者也以行贿罪被判处一年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