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06, 28 一月 2015 | GMT +5
我国或将设立投资法院 受理投资者纠纷
哈通社阿斯塔纳1月28日电,最高法院法官努尔江•哈伊普江28日在国家新闻发布中心向媒体透露,我国或将设立投资法院,以专门受理投资纠纷案件。
哈伊普江说,随着国内外对国家经济投资规模的日益增大,投资者之间的纠纷也随之增多。为此,最高法院正在考虑设立投资法院或法官团体,并设立主管这一领域的委员会,以受理投资企业或个人之间的纠纷。
据悉,近6年来,我国各级法院共受理涉案金额总和达2400亿坚戈的多起企业纠纷案件(包括外国投资企业和个人),追回400亿坚戈的经济损失。
有关人士指出,目前,阿拉木图市已率先设立金融法院,各地也有跨区经济法院正在运行,而设立专业的投资法院,更能体现出国家对维护投资者权益的重视,这将进一步完善我国司法制度,对优化我国投资环境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编译:吴然 审校:林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