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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炭领域工作由能源部转交至投资和发展部
哈通社/阿斯塔纳/8月15日 - 据哈萨克斯坦能源部消息,今后我国煤炭相关事务的管理工作将由能源部转交至投资和发展部负责。

能源部14日公布在官方Facebook上发布通告称,根据2017年12月27日通过的新《关于对地下资源的使用》法典,投资和发展部成为了国内固体矿物资源的法定管理方,职权范围内拥有制定有关固体矿物(包括煤炭)公共政策的权力。
能源部称:"新法典已于2018年6月29日生效,目前煤炭领域相关工作正在向投资和发展部移交当中。"
能源部与投资和发展部此前发布了联合行政令,宣布在移交期间建立旨在保障今冬供暖季相关工作正常开展的指挥部。
【编译:木合塔尔·木拉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