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萨克斯坦上调社会补助金

哈通社/阿斯塔纳/1月3日 - 哈萨克斯坦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宣布,为失去劳动能力或经济支柱的家庭提供的补助金金额将上调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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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息称,自2019年1月1日起,在公民失去劳动能力及失去家庭经济支柱的情况下,由国家社会保险基金提供的补助金金额将上调5%。

其中,失去劳动能力情况下可获得的补助金将从平均1.59万坚戈上升至1.66万坚戈,失去家庭经济支柱情况下可获得的补助金将从2.06万坚戈提升至2.17万坚戈。

此次调整将覆盖领取该补助金的8.83万失去劳动能力者,以及5.01万失去家庭经济支柱的人。

【编译:木合塔尔·木拉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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