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7:21, 02 三月 2020 | GMT +5
首席卫生医师《关于加强哈萨克斯坦预防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措施的命令》已正式生效
哈通社/努尔苏丹/3月2日 – 由哈萨克斯坦首席卫生医师于2月25日签发的《关于加强哈萨克斯坦预防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措施的命令》已于2020年3月1日起正式生效。
根据该命令,受COVID-19影响的国家将被分为三类,并对来自这些国家的人员采取不同的检疫防控措施。
类别1.a:包括所有来自受疫情最严重的国家(中华人民共和国、伊朗)的人员。
该类别人员需接受为期14天的强制隔离。在结束强制隔离后的10天中,其居住地的初级医疗卫生机构还将通过电话联系方式,实时了解这些人员的身体状况。
类别1.b:包括所有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中国台湾地区、韩国、日本和意大利的人员。
该类别人员入境后将接受为期14天的居家隔离,并由居住地初级医疗卫生机构人员每日登门观察身体情况,并确保不前往人群聚集区域。在结束居家隔离后的10天中,其居住地的初级医疗卫生机构还将通过电话联系方式,实时了解这些人员的身体状况。
类别2:包括所有来自新加坡、泰国、阿塞拜疆的人员。
该类别人员入境后将接受为期14天的居家隔离,在结束居家隔离后的10天中,其居住地的初级医疗卫生机构还将通过电话联系方式,实时了解这些人员的身体状况。
类别3:包括所有来自美国、德国、阿联酋、英国、法国、巴林、科威特、西班牙、马来西亚的人员。
该类别人员自入境哈萨克斯坦之日其,将接受居住地初级医疗卫生机构为期24天的通过电话联系方式进行的身体情况远程监测。
截至目前,哈萨克斯坦境内没有发现任何确诊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
【编译:木合塔尔·木拉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