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6, 03 一月 2023 | GMT +6
总统签署法令成立哈萨克斯坦共和国生态和自然资源部
哈通社/阿斯塔纳/1月3日--据总统府新闻局消息,2日,哈萨克斯坦总统哈斯穆-卓玛尔特·托卡耶夫签署了关于进一步完善哈萨克斯坦共和国国家治理体系措施的法令。根据法令,哈萨克斯坦共和国生态、地质和自然资源部将改组为哈萨克斯坦共和国生态和自然资源部。
法令全文如下:
根据《哈萨克斯坦共和国宪法》第44条第3款之规定,为实现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和提高其效率,我在此决定如下:
1.将哈萨克斯坦共和国生态、地质和自然资源部改组为哈萨克斯坦共和国生态和自然资源部,将其国家矿产资源地质勘探和矿产原料基地再生产领域的职能和权限移交给哈萨克斯坦共和国工业和基础设施发展部。
2.哈萨克斯坦共和国政府应确保:
1)经哈萨克斯坦共和国总统府同意,重新分配国家机构及其下属组织的工作人员编制;
2)采取其他措施落实本法令。
3. 指定哈萨克斯坦共和国工业和基础设施发展部为哈萨克斯坦共和国生态、地质和自然资源部转移之职能和权限范围内权利和义务的法定接交人。
4. 对哈萨克斯坦总统1999年1月22日签署的关于哈萨克斯坦共和国政府结构的第6号法令进行如下修改:在第1款中,“哈萨克斯坦共和国生态、地质和自然资源部”更改为“哈萨克斯坦共和国生态和自然资源部”。
5. 哈萨克斯坦共和国总统府受委托监督本法令的实施。
6. 本法令自签署之日起生效。
哈萨克斯坦共和国总统 哈斯穆-卓玛尔特·托卡耶夫
阿斯塔纳,总统府,2023年1月2日
【编译:阿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