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萨克斯坦出台电影发行新规 设七级年龄分级制度
(哈萨克国际通讯社讯)日前,哈萨克斯坦出台电影发行新规。根据规定,所有电影作品在向公众公映前,必须通过专门的鉴定。
哈萨克斯坦文化和信息部已批准相关管理条例。按照这份文件,专门设立的委员会将负责评估电影内容是否符合现行法律法规。
发行前鉴定旨在识别电影中是否存在宣扬暴力、煽动社会、种族、民族、宗教、阶级及宗族矛盾的内容。与此同时,鉴定范围还涵盖了涉及非传统性取向宣传、恋童癖及色情内容。
电影作者或权利人需将影片提交至专门委员会。委员会将对材料进行分析研判,并通过投票方式作出最终决定,出具鉴定结论。
在新规框架下,电影的年龄分级制度得到了进一步明确。电影产品现被划分为以下七个类别:
- 6岁以下;
- 6岁以上;
- 12岁以上;
- 14岁以上;
- 16岁以上;
- 18岁以上;
- 21岁以上。
"18+"类别涵盖了涉及自杀、谋杀、家庭矛盾与离婚、毒品与酒精成瘾、各类疾病及反社会行为的影片。此外,因剧情及艺术创作需要呈现的裸露、性行为或情色片段,以及包含粗俗俚语和不当辞令的作品也归入此类。
标注"18+"的影片在电视频道仅允许于每日22:00至次日06:00期间播放。
至于"21+"类别的电影,虽然在内容方面没有额外的附加限制,但该类作品在电影院仅允许于每日00:00至06:00期间放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