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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尔吉斯斯坦推出乘用车销售税收优惠
(哈萨克国际通讯社讯)哈通社驻比什凯克记者从吉尔吉斯斯坦国家税务局获悉,该国已开始实施针对乘用车销售的税收优惠政策,政策有效期将持续至2029年1月1日。
吉方表示,此举旨在减轻民众税收负担,同时进一步提升汽车交易市场的透明度。
根据《吉尔吉斯共和国税法典》最新修订内容,相关税收优惠政策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
- 个人(不包括个体工商户和法人实体)在一个自然年度内出售两辆以上乘用车的行为,不再被认定为系统性经营活动;
- 个人出售乘用车取得的收入不纳入个人所得税征收范围;
- 汽车销售所得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
- 乘用车供应环节免征增值税;
- 乘用车销售环节免征销售税。
此外,该政策还明确规定,个人(不包括个体工商户)在2026年1月1日之前,无需补缴因以往出售乘用车所产生的税款、滞纳金及相关罚款。
【编译:阿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