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0, 24 一月 2025 | GMT +5
哈萨克斯坦游客退税试点项目延长一年
(哈萨克国际通讯社讯)哈萨克斯坦财政部近日批准了外国公民在欧亚经济联盟购物离境退税规则与条款(免税试点项目)。

为发展旅游业,增加商业实体的贸易额,吸引外国游客,哈萨克斯坦将继续实施免税试点项目,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
该试点项目确定了游客购买金额不少于20按月计算指数(2025年为78640坚戈)的退税商品的退税程序。试点项目正在阿斯塔纳、阿拉木图、奇姆肯特和突厥斯坦等城市的固定零售贸易设施中实施。试点项目参与者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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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税体系中的贸易活动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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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税系统运营商”Global Blue "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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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机关。
外国游客办理退税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 非欧亚经济联盟成员国公民;
- 提供填写完整并由国家税务部门加盖印章的免税凭证(发票);
- 所购货物金额(凭证/发票金额)不低于20按月计算指数(2025年为78640坚戈);
- 所购货物已通过哈萨克斯坦边检站(位于阿斯塔纳、阿拉木图、奇姆肯特和突厥斯坦国际机场大楼内)托运出欧亚经济联盟关境外(货物通过欧亚经济联盟成员国境内出口除外),并在免税凭证(发票)上加盖国家税务部门印章予以确认;
- 自免税凭证(发票)出具之日起不超过三个月,不包括出具当月。
免税系统运营商通过向银行账户、信用卡或手机钱包账户转账等方式向游客退回税金。
该令自2025年1月16日生效,适用于2025年1月1日起产生的法律关系,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
【编译:木合塔尔·木拉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