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国航空新规:随身携带充电宝将有限制措施
(哈萨克国际通讯社讯)FlyArystan宣布,自5月7日起,将根据哈萨克斯坦航空管理部门要求,调整航班上随身携带充电宝(移动电源)的相关规定。
根据新规,充电宝的携带标准将按容量划分:容量在100瓦时以下的,可无需额外许可随身携带;容量在100至160瓦时之间的,需经航空公司批准后方可携带;容量超过160瓦时的,则禁止携带登机。
同时,每名旅客最多可携带两块充电宝。
航空公司特别提醒,充电宝仅允许作为手提行李携带,严禁放入托运行李。此外,在飞行过程中,禁止使用或为充电宝充电。
为避免在安检和登机环节遇到问题,航空公司建议旅客在出行前提前了解并遵守相关规定。
另据介绍,目前旅客可免费携带冬不拉和科布兹等传统乐器登机,但需符合尺寸不超过110×35×30厘米、重量不超过10公斤的要求。
【编译:木合塔尔·木拉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