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机构在一份声明中警告称,为避免受到伪造外币的欺骗并避免陷入刑事起诉,不要与陌生人进行纸币兑换,也不要从非正规货币兑换商处购买货币,即使他们提供更优惠的汇率。购物时务必谨慎,从ATM机取款后请保留收据。如果公民或与现金流通相关的机构(如二级银行、外币兑换点、当铺等)发现假钞,应立即联系当地金融监管部门。
统计数据显示,自今年年初以来,国内已记录13起假币案件。自2023年初至2024年初,哈萨克斯坦境内共查获了1,763张假钞,总金额超过5500万坚戈。
金融监管署提醒,出于销售目的伪造、储存本国纸币和硬币或外币,视其严重程度,可根据《哈萨克斯坦共和国刑法》第231条,被判处五年至十二年监禁,并没收财产。
【编译:阿遥】